申报指南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佛山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外贸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贸易高质量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外贸发展基本盘,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申报指南

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为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且未被“信用中国”网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商(协)会。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完成时间以在系统提交时间为准。项目在系统获通过后,企业需提交在佛山扶持通打印的纸质材料至商务部门,只完成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未申报。具体申报流程以申报通知为准。在系统未获通过项目,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册内每页亦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明确。

四、本指南所称“业务年度”指相关项目的发生年度,非项目申报年度。

五、对获得各级财政资助总额已达到申报单位实际支出额的项目,不再给予资助。

六、已提交的材料未能有效佐证相关情况的,评审单位有权要求申报单位另行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七、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责任保证书),不得弄虚作假,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资助项目、追缴项目资助资金。

八、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要保留好申报材料相关资料,确保在接受各级检查时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

九、本申报指南由佛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一条支持扩大进口及进口平台建设

(一)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进口《佛山市鼓励进口清单》(附件1)中的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类商品给予贴息支持(须在支持时间内完成结关)。

A类: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和境内收货人均为在我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按照进口金额的3%给予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贴息总额低于元人民币的不给予安排贴息。

B类: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和境内收货人中只有境内收货人为在我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按照每1美元补贴0.01元人民币标准对境内收货人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贴息总额低于元人民币的不给予安排贴息。

支持业务年度:、年

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及报告。申请表格及申请报告格式申报期内见佛山扶持通相关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上消费使用单位和境内收货人的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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