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引才再出招公务员岗位招录外语人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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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刘雪莲

  12月14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审议了《青岛市外语人才、外事人才、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创新“三外”人才引进模式、完善“三外人才”培养方式,并推出了建立“三外”人才库等多项措施,调动用好存量“三外”人才,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三外”人才,培养储备未来发展需要“三外”人才,推动“三外”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能发展。

  青岛对“三外”人才引进诚意满满,根据《方案》,青岛创新了“三外”人才引进模式。包括:

  探索在公务员岗位招录外语类人才时将专业科目测试前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笔试前对报名者进行统一面试,设置专业测试和专家评审环节,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根据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青岛市事业单位在考录“三外”人才时,可以参考执行或者加大面试成绩权重,真正将专业能力突出、符合岗位需求、能胜任实际工作的人才选拔到机关事业单位队伍中,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放宽年龄限制。符合高端人才申请条件的人选,可享受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相关待遇。采用全职方式引进的,录取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采用柔性方式引进的,可不受年龄限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自行确定。通过拓宽年龄门槛,广泛吸纳有经验、有才华、有抱负的优秀人才。

  招录模式灵活,在常规性招录工作基础上,针对高水平翻译或小语种类外语人才、招商引资等急需紧缺岗位,探索采用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方式加以解决。

青岛市外语人才、外事人才、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学深圳、赶深圳”和突破15个攻势部署,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发展作用,以人才优势打造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加快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建设,现就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与青岛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的外语人才、外事人才、外贸人才(以下简称“三外”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和山东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健全完善人才引育用评机制,培育适宜人才成长的创新创业氛围。以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政策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开放发展的外语、外事、外贸人才。为青岛加快建设创业城市、城市中的“独角兽”和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党管人才,加强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牵头抓总,统筹各方优势。上下联动,调动各方力量。大力引进和培养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忠诚干净、敢于担当作为的“三外”人才队伍。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在选人用人育人上聚焦高层次、专业化、国际化“三外”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青岛“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建设,打造山东面向世界开放发展的桥头堡。

  ——把握方向,突出重点。遵循市场经济和人才发展规律,强化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思维,建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协调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消除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机制壁垒,吸引高精尖“三外”人才来青留青创新创业,发挥人才作用,提高人才贡献率。

  ——国际标准,开放创新。坚持全球视野,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双边、多边交流和培养机制,以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的理念广泛招揽高水平人才和人才团队,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型“三外”人才,形成更加开放包容的“三外”人才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着眼近期需求和长远发展,建立以业务水平、创新能力、推动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主要评价要素的“三外”人才引进和培养体制机制,形成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评价、保障制度,营造有利于“三外”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良好氛围和优良环境;调动用好存量“三外”人才,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三外”人才,培养储备未来发展需要“三外”人才。以人才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青岛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人才标准

(一)外语人才标准

  1.基础性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语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海外同等学历,并在近2年内具备专业相关从业经历。

  2.高端人才。政治素质过硬,外语类工作经验丰富,外语功底扎实,熟悉中国和相关语言国家的文化背景,具备以语言技能参与服务地方对外开放的能力。

  (1)获得人社部资深翻译证书或一级翻译证书的、或通过人社部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直接纳入高端人才库;

  (2)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可进入高端人才评审范围:

  ①获得人社部二级翻译证书或通过人社部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或具有中级以上翻译职称的,同时近2年内有为省市级以上重要国际会议、节庆活动、重要谈判、重要团组接待提供语言服务的经历;

  ②具有外语类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同时近2年内有为省市级以上重要国际会议、节庆活动、重要谈判、重要团组接待提供语言服务的经历;

  ③参与在我市举办的国家主场外交活动翻译服务保障工作;

  ④参与我市重要官方材料翻译、审稿、定稿工作;

  ⑤从事专职外语或翻译类工作满五年,近2年内承担同传工作量不少于平均10场/年,或交传工作量不少于平均30场/年,或笔译工作量不少于平均10万字/年;

  ⑥其他外语领域业务能力优秀、贡献突出的人才。

(二)外事人才标准

  1.基础性人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语外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海外同等学历,并且连续从事外事工作2年以上。

  2.高端人才。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外事理论素养、外事知识储备,较强的涉外协调和应急应变、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被聘为我市特别顾问的前外交官等,直接纳入高端人才库;

  (2)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可进入高端人才评审范围:

  ①在外事部门或承担外事职能的工作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②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等方面研究的专家学者,并在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

  ③曾在国际组织或我驻外使领馆任职且连续工作2年以上;

  ④有省市级以上外事工作经历或重大国际会议服务保障经验,具备用外语沟通和处理业务的能力;

  ⑤在外事工作岗位上为我市对外交流交往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⑥其他外事领域业务能力优秀、贡献突出的人才。

(三)外贸人才标准

  1.基础性人才。具备外经贸工作所需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外经贸领域相关工作经历,具备国际合作洽谈及业务操作的基本技能和技巧,具备一定对外交流沟通能力。

  2.高端人才。

  (1)曾在世界强企业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海外业务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突出的可直接纳入高端人才库;

  (2)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可进入高端人才评审范围:

  ①在对外贸易、招商引资、海外投资、国际经贸交流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主持过一定级别的项目或合同谈判,曾成功引进或促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合作;

  ②精通对外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政策、法律、规则和国际惯例,能够驾驭难度较高的外经贸谈判或项目管理;

  ③具备其它领域专业背景,通晓一门以上外语,具备良好沟通交流能力和对外商务谈判经验;

  ④在国内知名企业从事过涉外业务并取得良好业绩;

  ⑤其他外经贸领域业务能力优秀、贡献突出的人才。

三、创新“三外”人才引进模式

(一)专业测试前置

  探索在公务员岗位招录外语类人才时将专业科目测试前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笔试前对报名者进行统一面试,设置专业测试和专家评审环节,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根据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我市事业单位在考录“三外”人才时,可以参考执行或者加大面试成绩权重,真正将专业能力突出、符合岗位需求、能胜任实际工作的人才选拔到机关事业单位队伍中,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二)放宽年龄限制

  符合高端人才申请条件的人选,可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相关待遇。采用全职方式引进的,录取年龄由35岁放宽至40岁;采用柔性方式引进的,可不受年龄限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自行确定。通过拓宽年龄门槛,广泛吸纳有经验、有才华、有抱负的优秀人才。

(三)以聘任制形式招录急需紧缺“三外”人才

  针对高水平翻译或小语种类外语人才、招商引资等急需紧缺岗位,探索采用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由用人单位根据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岗位设置等编制招聘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定同意后按照程序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同时,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指导下,用人单位和被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四、“三外”人才培养方式

(一)强化培训

  1.将“三外”人才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开拓人才视野,提高人才素养。探索实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长效学习机制,线下培训班结束后,通过线上方式定期推送业务知识、开展业务研讨交流,确保短期集训和长期学习有效衔接。

  2.拓宽渠道全面提升。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全面拓宽“三外”人才培养方式和渠道。积极发挥全国性业务平台及各类优质培训资源作用,丰富人才专业知识,提升人才专业素质,充分激发“三外”人才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注重实践

  1.提供实践锻炼舞台。打破部门界限,选拔优秀的“三外”人才参与我市承办的重要国际会议及重大外事活动,如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大会、跨国公司领导人峰会等,参与陪同翻译、礼宾接待或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增加“三外”人才服务和保障重大活动工作经验。

  2.加大挂职交流力度。大力推荐干部到外交部等国家部委挂职,到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体悟实训,到基层一线蹲点锻炼。用足用好驻外资源,认真选派优秀人才到各驻外国使领馆工作,赴海外学习交流等,为广大干部提供国际化锻炼提升平台。

  3.打造青岛外事外语服务品牌。积极推进“外交外事外语知识进党校”工作。打造“琴学外语”栏目品牌,引导全市干部掀起学外语热潮。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做好我市机关干部外事外语教材编写相关工作。建设全市外事翻译业务交流平台,以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建立外语翻译业务交流机制,全方位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不断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演练,打造一支素质高、视野广、懂外事、通外语、会外贸的复合型干部队伍,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优势,进一步推动青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

五、建立“三外”人才库

(一)基础人才库

  在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功能园区等建立我市“三外”人才基础人才库,摸清人才存量。

(二)高端人才库

  高端人才通过统一推荐评选产生。根据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定期发布启动通知,各区市、功能区、驻青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部分市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人才工作表现和业绩贡献,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参加全市推选。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评审,根据人选工作业绩、单位推荐情况、专业水平测试等环节,确定高端人才候选人名单,经过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入高端人才库。

  高端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参照我市专业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每两年对其中的一半数量采取全出竞进的办法进行更新。高端人才在培训进修、参与全市活动、更高层次人才选拔等方面享受一定政策倾斜。可参加青岛市专业拔尖人才(“三外”人才类)推选。

(三)专家智库

  邀请国内外知名、业界顶级或对青岛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组建青岛市“三外”人才工作专家智库。参与相关政策研究、业务征询及知识更新培训、评审评判等工作。

六、“三外”人才工作服务政策

  “三外”人才在全面享受我市普惠性人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构筑政策高地,提升我市“三外”人才政策吸引力。

(一)对急需紧缺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在引进高端“三外”人才时,可直接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在住房补贴、配偶安置、未成年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三外”人才,实行职称评审、职级认定“直通车”制度。

(二)调动社会力量引进“三外”人才的积极性

  引导、鼓励、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它第三方机构、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引进符合用人需求的高层次的“三外”人才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个人,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三)构筑“三外”人才的源头活水

  注重人才储备与培养,强化与国内知名高校、驻青高校外语学院等的合作,签订高水平外语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并提供部分实习与锻炼岗位,积极培养储备高质量的“三外”人才。

七、“三外”人才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完善党委主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机制。市外办牵头负责“三外”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制定及服务保障等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

  对经评选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三外”人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支持,并在评选中对“三外”人才给予一定倾斜,把对“三外”人才工作的优厚政策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三外”人才工作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选树典型,发挥创新创优先进人物模范带头作用。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把高层次“三外”人才集聚到青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

(四)加强监督考核

  将“三外”人才工作纳入市人才工作年度考核,坚持培养与使用、考核结果与评先奖优相结合。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三外”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考核促落实、以问责促尽责、以压力增动力,切实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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