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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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张歆、通讯员官文婧)5月29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部中心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的内容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5项,为“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政府职能结构体系”“保障公正司法”“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组织保障机制有力”,并逐级分解为23项二级指标和项三级指标。

记者了解到,我国在运用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上,呈现“起步晚,发展快”的特点。年,广东、江苏等地开始尝试运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目前,已经运行、比较定型、且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评价体系有三个,即: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体系、中国县域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指标体系。此外,上海、北京等地也相继推出了符合本地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上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到营商环境的方方面面,“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嵌入其中,但没有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专门的评价指标。

“相关条例法规的制定为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但围绕建构法治化营商环境仍然存在起点低、框架结构设计不科学、内容不甚完备等问题,亟需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徐汉明介绍,指标体系发布后,后续会定期开展指标体系实施情况的监测统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绩评价、成果发布等工作,发挥指标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过程的跟踪、监测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提供参照依据与标准。

编辑:邓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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