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静霞数字经济背景下的WTO电子商务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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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静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摘要

代表世界贸易90%份额的76个WTO成员于年1月发起“电子商务诸边谈判”,旨在制订电子商务/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规则,以适应经济的全球化和数字化发展。谈判既涉及成员存在基本共识的贸易便利化议题,也涵盖高标准的数字贸易新规则。各谈判成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核心利益诉求有别,尤其是中美欧等主要成员的立场协调是决定该谈判是否能够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对此,有必要重点分析谈判中的跨境数据流动和禁止本地化要求、源代码及算法规制和电子传输的免关税及数字税征收等核心争议问题。我国作为电子商务第一大国、数字经济第二大国,需在积极参与谈判的同时,注重推动谈判符合最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并提升我国在电子商务/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话语权。

关键词:WTO电子商务谈判跨境数据流动源代码及算法电子传输免关税数字经济数字税

引言

在信息科技全面重塑世界经济的21世纪,互联网、云计算、3D打印、区块链及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对全球贸易格局产生重要影响。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数据跨境流动为交换手段、以电子支付为结算方式成为贸易新常态。中小微企业能够便捷从事国际贸易,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数字贸易领域发展迅速。经济数字化需要贸易规则的变革更新,以更好适应并促进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下称WTO)多边体制近年来遭遇逆全球化和美国单边主义等挑战,导致谈判功能的严重滞后和争端解决上诉机构被迫停摆等危机。值得注意的是,年1月25日,76个WTO成员共同发起电子商务诸边谈判,旨在更新贸易规则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谈判自年3月正式启动,目前进行六轮密集谈判,目标为年6月第12次WTO部长会议召开前取得重要成果或进展。该谈判至少在三层意义上非常重要:首先,这场包括中美欧等重要成员在内的83个成员参加的诸边谈判表明,即使面临史无前例的危机,WTO仍在主导全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这一最具活力领域的规则制订。这对于重振各方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具有关键作用。其次,诸边谈判如果成功,则表明在基于所有成员协商一致的传统多边谈判方法停滞多年后,WTO成员能够利用诸边方法进行新规则的制订。这对于恢复WTO的谈判功能是一次重要尝试。再次,现行多边贸易规则以货物和服务贸易为基础,难以适应数字经济的新需求。及时更新数字贸易规则对于全球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提振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和“网络强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数字经济规模全球第二,跨境电商交易迅速增长。数字贸易具有高度国际化特性,我国必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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