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1、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为50人,下表所列专业均可报考,部分专业专业对口要求。
2、应届毕业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3、高本贯通转段专业及计划:
无男女比例限制;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八、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52号)关于“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年“专升本”。对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校将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高本贯通转段考试仅限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高本贯通)具有转段资格的高职阶段三年级学生报考。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测试办法
一、“专升本”统一考试时间:年4月9日
二、考试科目
专业基础科目各科满分为分,考试时间为分钟。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三、退役士兵报名办法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执行。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所有退役士兵一律免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适应能力分流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测试委托上海杉达学院统一组织。测试考生须于年4月1日至4月8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在“考试报名”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测试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时事政治、文学常识、思维逻辑四个方面,满分分,与其他考生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十一、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传播学、广告学、软件工程、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物联网工程专业元/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会计学、新闻学、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英语、日语、德语、学前教育、护理学专业元/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专业元/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元/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一般校舍元/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北五、北六校舍元/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智能楼宇校舍元/年(沪教委民﹝﹞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务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8号)、沪财预〔2〕8号)
1科报名考试费40元/人
2科报名考试费66元/人
3科报名考试费92元/人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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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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